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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河北高职单招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联考实施方案

来源: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[2019-3-5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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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9河北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、计算机类联考工作实施方案
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 2019 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
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学〔2018〕27 号)
精神,经各单招院校共同推选,2019 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
教育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、计算机类联考工作由
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
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实施,为做好此项工作,特制定如下
方案:
一、指导思想
(一)贯彻落实教育部、省教育厅、省教育考试院文件
精神,以组织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,探索多元化选
拔方式。
(二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采取“文化素质
+职业技能”的评价方式,努力提高测评水平。
(三)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
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,并根据专业特点,选拔综合素
质高、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。
二、组织机构及职责
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与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联
合相关院校组织、实施单招联考的命题、制卷、组考、阅卷
和成绩的登统、公布、复核、报送以及录取等工作,考试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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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供本大类所有联考招生院校使用。
(一)成立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、计算
机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,由相关院校领导组成,负责全面领
导、部署和实施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、计算机类
联考各项工作。
(二)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工作职责
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、计算机类联考工
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
院,负责单招联考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办公室下设联考
协调组、命题考务组、录取组、监督检查组、财务组、后勤
保障组、安全保卫组。
1. 联考协调组
主要职责:负责组织协调单招联考院校、各分考点及各
工作组,共同组织完成单招联考工作;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
组织工作;负责制定单招联考实施方案;负责考试成绩的公
布和报送工作;负责联合各工作组处置突发事件。
2.命题考务组
主要职责:负责选聘命题组成员;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和
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制、审核和保管;负责考场编排、监
考教师选拔培训、考试组织等工作;负责阅卷及考试成绩的
登统、复核。
3.录取组
主要职责:负责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相关问题的处理
等工作。
4.监督检查组
主要职责:负责单招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,受理涉及
违反招生政策、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,查处违纪违
法行为,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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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财务组
主要职责:负责收取考试报考费;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
用的审核、支出。
6.后勤保障组
主要职责:负责报考、考试、录取期间的物资、生活保
障、校园卫生及其他工作保障;负责做好医护工作。
7.安全保卫组
主要职责:负责试题传递、保管的安全;负责考试期间
校园秩序的维护。
三、考点设置
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、计算机类联考的
具体考点设置:
第一考点: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
面向生源地为石家庄市(含辛集市)、邢台市、邯郸市、
衡水市、唐山市、秦皇岛市、沧州市(含华北石油管理局)
的考生。
第二考点: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
面向生源地为保定市(含定州市)、承德市、张家口市、
廊坊市的考生。
四、招生范围、考试类的选择
已通过 2019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,且符合所报
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(含对口考生)均可报考。
统考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十类,但不得报考对
口计划。
对口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,也可报考对口计划,二者选
择其一。如报考对口电子电工类或对口计算机类计划,则仅
限于相应对口类的考生报考;如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十
类,则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、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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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类一经选定,不得更改。不得跨考试类报考、参加
考试、填报志愿和录取。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。
五、报考办法与缴费、准考证的打印、成绩的公布与复
核、志愿填报
(一)报考办法与缴费
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、计算机类单
招的考生(含免试考生),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、省考试院
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简章,于 2019 年 3 月 8 日 9
时至 3 月 12 日 17 时,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网址:
http://www.hebeea.edu.cn)点击进入“高职单招报考系统”
进行网上报考,选择考试类后,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,
按提示缴纳报考费 150 元,未按规定缴费的,系统将视为自
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,放弃录取机会。
对在 2019 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
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、计算机类的残疾考
生,可在考试前 10 个工作日,向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
提出合理便利申请。
符合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院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向
试点院校报考。
(二)准考证的打印
填报考试类为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类、计
算机类的考生缴费完成后,3 月 25 日至 28 日登录石家庄信
息工程职业学院网站(http://www.sjziei.com)打印准考
证。
(三)成绩的公布与复核
4 月 2 日至 4 日,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
网站查询成绩,如果对成绩有异议,可于 4 月 4 日前凭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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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证件(身份证和准考证)当面提交书面复核申请,提出
复核申请后两日内答复考生。
(四)志愿填报
1、一志愿填报时间:2019 年 4 月 11 日 9 时至 14 日 17
时 。 考 生 可 登 录 河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网 站 ( 网 址 :
http://www.hebeea.edu.cn)点击进入“高职单招考生志愿
填报系统”按考试类填报志愿。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
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简章,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,未
通过“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”填报的志愿无效。
2、高职单招二志愿填报时间为:4 月 20 日 9 时至 21 日
9 时。采取公布缺额、征集志愿方式进行。
3、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在高职单
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,已录取备案考生的志愿无
效。
六、命题、考试与评卷
(一)命题
1.命题组成员:由相关专家联合组成命题组。采取封闭
式命题,试卷的印刷、运输、封存、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《国
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》执行。
2.命题依据:文化素质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牵头院校
制定的《2019 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对口电子电工
类、计算机类联考考试大纲》命题。
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电子信息类的专业培
养目标、职业能力、职业素养等要求命题。
(二)考试
1.考试时间:3 月 29 日至 31 日,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时
间为 3 月 29 日 上午 8:30-10:30,专业基础考试(英语)时
间为 3 月 29 日上午 11:00-11:45,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段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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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月 29 日下午至 3 月 31 日下午。具体考试的时间、地点和
考场详见准考证。
文化素质考试(语文+数学)时长为 120 分钟,专业基
础考试(英语)时长为 45 分钟,职业适应性测试(综合职
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)时长为 90 分钟。
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详见下表
考试时间 科 目 备 注
3 月 29 日上午
(8:30-10:30)
文化素质考试(语文+数学)
使用学考成绩的考生除

3 月 29 日上午
(11:00-11:45)
专业基础考试(英语)
使用学考成绩及使用对
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的
考生除外
3 月 29 日下午
(14:00-15:30)
职业适应性测试
(综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
知识和实践技能)
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
的考生除外
3 月 29 日下午
(16:00-17:30)
职业适应性测试
(综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
知识和实践技能)
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
的考生除外
3 月 30 日上午
(8:30-10:00)
职业适应性测试
(综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知
识和实践技能)
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
的考生除外
3 月 30 日上午
(10:30-12:00)
职业适应性测试
(综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
知识和实践技能)
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
的考生除外
3 月 30 日下午
(14:00-15:30)
职业适应性测试
(综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
知识和实践技能)
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
的考生除外
3 月 30 日下午
(16:00-17:30)
职业适应性测试
(综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
知识和实践技能)
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
的考生除外
3 月 31 日上午
(8:30-10:00)
职业适应性测试
(综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
知识和实践技能)
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
的考生除外
3 月 31 日上午
(10:30-12:00)
职业适应性测试
(综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
知识和实践技能)
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
的考生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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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月 31 日下午
(14:00-15:30)
职业适应性测试
(综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
知识和实践技能)
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
的考生除外
3 月 31 日下午
(16:00-17:30)
职业适应性测试
(综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
知识和实践技能)
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
的考生除外
2.考试内容
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。
(1)文化素质考试
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(两科一张卷),每科 150 分,
满分 300 分。
a、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
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,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
和数学,成绩采用两科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。
对应分值折算如下:A--130 分;B--110 分;C--90 分;
D--70 分。
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,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
考试,如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则成绩为零。学考成绩不全的
考生,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,也可使用现有
学考成绩直接折算(所缺科目成绩为零)。
b、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
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。如不参加文化素
质考试则成绩为零。
(2)职业技能考试
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考试(英语)和职业适应性测试(综
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),总分为 450 分,
其中专业基础考试(英语)100 分;职业适应性测试(综合
职业素质 50 分+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 300 分)350 分。
a、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
如有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,专业基础考试(英语)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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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采用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。
对应分值折算如下:A--90 分;B--80 分;C--70 分;D--60
分。
如没有英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,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
职业技能考试中的专业基础考试(英语),如不参加则相应
考试科目成绩为零。
报考统考计划的所有考生,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
技能考试中的职业适应性测试(综合职业素质+计算机基础
知识和实践技能)。如不参加则相应考试科目成绩为零。
b、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
如有全省相应专业类对口专业考试成绩,可使用对口专
业考试成绩折算职业技能考试成绩,也可参加牵头院校组织
的职业技能考试(专业基础考试(英语)+职业适应性测试)。
折算方式为:职业技能考试成绩=对口专业考试成绩÷390×450
如无全省相应专业类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,须参加
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(专业基础考试(英语)+职
业适应性测试)。如不参加则相应考试科目成绩为零。
(3)如何选择使用学考成绩折算和如何选择使用对口
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成绩折算
a、报考统考计划且学考(语文、数学)成绩不全的考
生在 2019 年 3 月 8 日 9 时至 3 月 12 日 17 时,登录河北省
教育考试院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hebeea.edu.cn)点击
进入“高职单招报考系统”进行网上报考,选择考试类后,
在缴费前选择是否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文化素质成绩,选择确
认后不能更改。英语(专业基础考试)不用考生选择,有成
绩则直接使用折算,无成绩则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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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、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在 2019 年 3 月 8 日 9 时至 3 月
12 日 17 时 , 登 录 河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网 站 ( 网 址 :
http://www.hebeea.edu.cn)点击进入“高职单招报考系统”
进行网上报考,选择考试类后,在缴费前选择“是否使用对
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职业技能考试(专业基础考试(英语)
+职业适应性测试)成绩”,选择确认后不能更改。
3.考试用品
考试时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、2B 铅笔、橡皮、直
尺等考试用品。
(三)评卷
1.评卷组成员:由联考院校选拔政治可靠、责任心强、
业务水平高的专家组成评卷组,实行责任制,采取封闭式流
水评卷方式。
2.评卷标准: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,评分结果公示,
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七、录取
(一)录取时,按照排序成绩投档。
(二)具体录取规则可查阅相关院校单招简章。已被单
招录取的考生,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
招生考试及录取。
(三)同分考生排序处理:总分相同时,依次比较职业
技能考试总成绩、文化素质总成绩、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、
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成绩、综合职业素质成绩、专业
基础考试成绩、语文成绩、数学成绩进行排序、录取。
(四)二志愿:一志愿录取缺额时,进行二志愿征集。
(五)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。免试资格:获得由
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
奖项,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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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,和具有高级工或
技师资格(或相当职业资格)、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
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,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
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。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
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,具体提交免试入学材料截止时间
详询所报考院校。
已通过报考学校审核并经公示通过的免试考生,如参加
考试,预报考与所获免试资格无关的学校或专业,须提前与
已申请免试的院校沟通,否则录取学校及专业以考生申报免
试的院校备案信息为准。
免试考生录取备案后,不再参加后期的单招录取。
八、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
新生入学 3 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,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
关规定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九、其他工作要求
(一)实施高考“阳光工程”
在单招工作中,严守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,严格
执行教育部“30 个不得”招生工作禁令和招生信息“十公开”,
并按照《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》的要
求,切实做到单招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(二)命题
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
人员的身份,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、内
容或情况。凡违反者,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,视情节轻重给
予行政处分,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(三)评卷
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、评卷及统分的文件、资料等带出
工作场所,评卷情况不得泄露,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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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。凡违反者,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,
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,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
任。
(四)监督检查
监督检查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、组织、
实施、公示、上报和录取的全过程,监督检查各项工作,保
证单招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十、违规处理
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
违规处理办法》(33 号令)进行处理。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
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。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、
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,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,
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
究其法律责任。
十一、联系方式
(一)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
地 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信工路 18 号石家庄
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
联系电话:0311-85327001/85327002
咨询 QQ 群:30520230 信工青年微信公众号:sjzxgqn
纪检监督电话:0311-85327806
(二)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
地 址: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风东路 999 号
联系电话:0312-5991269/5996063/5097796
咨询 QQ 群:584951395 学院微信公众号:hbrjxy
纪检监督电话:0312-50977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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